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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
98年度檢察官赴澳大利亞研習檢察實務山國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802336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98年度澳洲檢察實務參訪# |
報告名稱: |
98年度檢察官赴澳大利亞研習檢察實務山國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09802336_26545.doc
|
附件檔: |
|
報告日期: |
98/10/15 |
報告書頁數: |
83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賴正聲 |
法務部 |
台北地檢署 |
主任檢察官 |
簡任 |
蔡麗清 |
法務部 |
士林地檢署 |
檢察官 |
薦任 |
葉柏岳 |
法務部 |
台中地檢署 |
檢察官 |
薦任 |
翁珮嫻 |
法務部 |
士林地檢署 |
檢察官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我國之毒品犯再犯率居高不下,且毒品犯又為監獄以及看守所的大宗人口。如能有效解決毒品犯之再犯問題,即可解決大部分的社會治安以及監獄擁擠問題。澳大利亞自1985年起宣示施行毒品減害政策,成效卓著。為實地瞭解澳大利亞的反毒作為及其成效,本次訪團乃走訪澳大利亞數個與反毒有關之機構進行檢察實務參訪,包括新南威爾斯州毒品法庭(NSW Drug Court)、新南威爾斯州檢察署(NSW DPP)、澳大利亞犯罪防制研究所(Australian Insititute of Criminology)、維多利亞州人民服務廳之心理建康及毒品防制部門 ( Mental Health and Drugs Division)以及維州聖文森醫院(St. Vincent Hosptial)。另我國近年來致力掃除黑金及司法改革,亟思發展國際合作以有效打擊犯罪。澳大利亞就如何與他國進行國際司法互助,定有1987年刑事互助法(Mutual Assistance in Criminal Matters Act 1987)。因此本次訪團亦拜訪澳大利亞政府位於坎培拉之聯邦檢察總署(Attorney-General’s Department, Australian Government),以瞭解澳大利亞政府於何種情形下可能提供他國刑事司法協助,何種情形下可能拒絕等等。 此外,司法正義之實現不再僅侷限於將被告繩之以法,為徹底打擊犯罪,檢察官亦應致力於徹底查扣及沒收被告犯罪之不法所得。但我國現行法於被告死亡或是逃亡之狀況下,卻無法對於可疑之犯罪不法所得進行查扣、沒收。因此,本次訪團亦與澳大利亞新南威爾斯州檢察署(NSW DPP)以及聯邦檢察機構維多利亞州辦公室(Common Wealth DPP)多位檢察官進行座談,以瞭解澳大利亞政府如何解決此一難題。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澳大利亞; |
參訪機關: |
新南威爾斯州毒品法庭,新南威爾斯州檢察署,外交部駐雪梨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澳大利亞犯罪防制研究所,聯邦檢察總署,駐澳大利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維州人民服務廳之心理建康及毒品防制部門 ,聯邦檢察機構維州辦公室,聖文森醫院 |
出國類別: |
實習 |
關鍵詞: |
檢察官,澳大利亞,檢察實務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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