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請選擇視窗上方功能選單的「檔案」→設定列印格式 / 列印 / 預覽列印。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http://
|
出國期間: |
97/09/17 至 98/02/07 |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黃東焄 |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
|
檢察官 |
簡任 |
報告內容摘要
赴早稻田大學大學院法務研究科進行一學期之交流研究。以交換研究員身分從事研究及學習,實是難得之經驗與體會。為希望經驗傳承,以便將來有意參與計畫之人或已獲評選者能對申請過程及學習環境得以早日知悉並為妥善準備,故不惴簡陋,將交換研究經緯、出國之準備及早稻田生活的點點滴滴及個人心得及感想予以記錄下來。 日本保護措施相繼實施,不論在被害人生理、心理、賠償、法律尤其刑事訴訟程序上,均有具體且深遠之規畫,實值我國為借鏡。故本文乃就日本犯罪被害者等基本法制定前後之演進、犯罪被害者等基本法及犯罪被害者等基本計畫之內容、刑事程序上保護犯罪被害人之規定、犯罪被害者支援法、其他保護犯罪被害人之法律及犯罪被害人支援之機關、團體等分別加以研究及介紹。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日本; |
參訪機關: |
日本早稻田大學 |
出國類別: |
進修 |
關鍵詞: |
犯罪被害人,犯罪被害者,犯罪被害者基本法,犯罪被害者等基本計畫,早稻田大學,交換研究 |
備註: |
無 |
分類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