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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701801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澳洲監察使制度之運作# |
報告名稱: |
「澳洲監察使制度之運作」考察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09701801_22159.pdf
|
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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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7/08/01 |
報告書頁數: |
29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陳金記 |
監察院 |
監察調查處 |
調查官 |
簡任 |
陳燕卿 |
監察院 |
監察調查處 |
調查員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澳洲之監察使制度與我國差異極大,惟其實務運作有諸多可供借鏡之處,藉由參訪澳洲聯邦及新南威爾斯州監察使辦公室,以充分交換兩國監察實務運作經驗與意見,另亦參訪新南威爾斯州議會,以瞭解其監察使與議會之互動情形。透過此次考察活動,提出未來策進監察效能之建議,以供參採。澳洲聯邦監察使辦公室以保障人權為優先,使用了34種不同的語文版本類別詳細說明民眾如何申訴的方法,提供新移民與外籍人士得以傾訴冤屈之機會;設有「保護舉報(Protected disclosure)」申訴案件處理制度;且其業務和組織架構逐年調整,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公共事務,號稱監察使成立30年來,已有30項重大改變;並規定人民在向監察使投訴之前,應當首先自行爭取和相關的部門共同解決其所欲投訴的問題。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澳大利亞; |
參訪機關: |
澳洲聯邦監察使辦公室,新南威爾斯州監察使辦公室,新南威爾斯州議會,我駐雪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我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
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監察使(ombudsman)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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