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列印

*請選擇視窗上方功能選單的「檔案」→設定列印格式 / 列印 / 預覽列印。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九十四年度丹麥消費者保護機制之運作考察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405005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考察丹麥消費者保護制度#
報告名稱: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九十四年度丹麥消費者保護機制之運作考察報告
電子全文檔: C09405005_14554.doc C09405005_56389.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4/11/30
報告書頁數: 30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http://www.cpc.gov.tw
出國期間: 94/08/25 至 94/09/03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邱惠美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消保官組 組長 簡任

報告內容摘要

摘要 丹麥消費者保護組織中較為重要者有丹麥國家消費者總署(Danish National Consumer Agency)、消費者申訴委員會(Danish Consumer Complaints Board)、消費者保護官(Danish Consumer Ombudsman, DCO),非政府組織則有丹麥消費者委員會(Danish Consumer Council)等。 國家消費者總署本身主要係提供幕僚作業,並負責統合各部會有關消費者保護之工作,故其主要任務計有下列事項:(一)設立基金並透過資訊提供及服務活動,於消費者事務領域,提供整合及積極的貢獻。(二)透過協調及影響力之運作,建構並維持高水準之消費者保護網,保障消費者於品質、安全、健康、金融及法律上之權利,並就各部會之消費者保護業務,進行督導協調等。 國家消費者總署原配置實驗室,針對居家設備、食品、紡織品、衛生、營養、安全及消費者權利等消費者關心之事項,進行檢測,並將檢測結果提供非政府組織丹麥消費者委員會(Danish Consumer Council)刊登於其發行之雜誌Tænk+Test(Think+Test)中,然因檢測經費及人事維持費過高,該實驗室已自去(2004)年起關閉,至丹麥消費者委員會之雜誌Tænk+Test,亦已改名為Tænk(Think),改為向相關政府部門、學術機構或歐盟購買現成之檢測資料加以刊登。 消費者申訴委員會於1975年設立,由國家消費者總署負責其幕僚作業。消費者申訴委員會主要處理有關消費者就商品或服務所提出之申訴,委員會主要由一位主席及其他分別代表消費者、貿易及工業界委員所組成,國家消費者總署亦提供25名幕僚人員協助,該委員會一年處理超過4800件申訴案件。 丹麥消費者委員會於1947年設立,代表消費者之利益,獨立於政府機關及企業經營者,屬一民間之非政府組織(Non Government Organization, NGO),扮演消費者代言人之角色,向政府、國會、公家機關、企業經營者及企業團體等遊說。該委員會涉足許多消費議題,包括食物品質、環境保護、醫療服務、財政及法律服務、媒體、遠距離通信、全球服務等。該委員會於國會具有龐大之影響力,積極參與法案之立法過程,發揮龐大之影響力,是以企業經營者經常尋求與該委員會間之對話與妥協。 丹麥消費者保護官係於1975年設立,其主要職掌包括:(一)監督市場交易習慣法(The Danish Marketing Practices Act; 1974年)之執行,公開相關資訊。(二)協商案件。(三)發布有關市場交易之指導原則。(四)發布強制命令。(五)陳述進一步指示(advance indication)。(六)請求損害賠償。(七)得為暫時性禁止命令。(八)刑事追訴權。 丹麥消費者保護組織,主要雖包括國家消費者總署、消費者申訴委員會及消費者保護官等三機關,然彼此職權明確劃分,不致重疊,非政府組織之消費者協會並不受理個案申訴,其他民間之各專門申訴委員會,亦各司其職,不致疊床架屋,更不致浪費國家及社會資源,且由於其採「使用者付費」制度,消費者於申訴前,勢必先評估其案件是否有成功之可能,不啻使消費申訴較具理性,就此而言,丹麥之消費者保護制度,實不無參採之處。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丹麥;
參訪機關: 丹麥國家消費者總署,丹麥消費者申訴委員會,丹麥消費者委員會,丹麥消費者保護官
出國類別: 考察
關鍵詞: 消費者保護,丹麥國家消費者總署,消費者申訴委員會,消費者委員會,消費者保護官
備註:

分類瀏覽

主題分類: 財政經濟
施政分類: 經濟貿易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