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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403157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測謊技術與程序之探究」# |
報告名稱: |
「測謊技術與程序之探究」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09403157_1327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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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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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4/07/13 |
報告書頁數: |
12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易繼湘 |
法務部調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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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員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測謊應用於刑事偵查乃至於法官作為自由心證之參考,最高法院夙有相關判決以資參酌,惟目前國內鑑定單位對於測謊程序、研判標準各有不同,未有一致的標準,在刑訴法採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下,測謊程序之修訂似應以測謊之理論為根本、輔以美國現行測謊程序及規範,重新檢討之必要。過去各鑑定單位一向避談測謊的原理及其弊病,使測謊工作一直徘徊在偽科學與神奇的兩個極端,脫離了法庭證據的本質,本文企圖就測謊本質作詳細探討,但由於內容龐雜並摻有許多技術問題,無法詳盡說明,亦非本文所能涵蓋,儘能就測謊的本質、原理為出發探討現行測謊制度的良莠。測謊經常被運用於刑事調查上,並作為法官心證的參考之一,在刑事審判程序中,測謊鑑定結果必須先具備證據能力,始有證明力的問題,而證據能力之有無,又與測謊技術及鑑定人之適格密不可分。然而我國為大陸法系國家與英美之海洋法系之訴訟程序有所不同,應用測謊為偵辦、取證之方法與國外亦大相逕庭,其應用是否適當,程序應否修正,仍有參考他國作法以圖改進之空間。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馬來西亞; |
參訪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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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實習 |
關鍵詞: |
測謊、控制問題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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