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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
出席世界能源會2005年國際執行委員會議及周邊會議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402695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出席WEC2005年執行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
報告名稱: |
出席世界能源會2005年國際執行委員會議及周邊會議 |
電子全文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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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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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4/11/01 |
報告書頁數: |
100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蔡志亮 |
經濟部能源局 |
綜合企劃組 |
科長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世界能源會2005年國際執行委員會議及周邊會議,由工研院能資所、原能會核研所、經濟部礦務局、能源局組團參加;個人因提前返國,僅參加9月4日南亞區域能源合作論壇,本團參加心得如下:一、 由南亞任務小組主席Hilal Raza主持。二、 此論壇的目的在於透過確認特定的議題與具體的計畫,使得WEC與受邀的區域組織得以在發展與執行上整合彼此的行動,以有效達成共同的目標,以加速能源合作及整合。三、 能源憲章(Energy Charter)秘書處Mr. Pascal Marie Laffont表示區域合作需要法律架構,而能源憲章條約可提供具約束性的規則,以及理想且容易的平台。四、 能源憲章條約的基本目標在於透過建立一個由所有參與國家共同監督之規則的運作平台,來增加供應安全並降低與能源相關的投資與貿易的風險。五、 我國目前尚未加入能源憲章條約,經本團於會後詢問Mr Laffont加入能源憲章的資格與程序。初步了解能源憲章條約以國家為參與主體,在名稱方面,或可仿我國加入WTO的方式進行。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斯里蘭卡; |
參訪機關: |
無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能源憲章(Energy Charter) |
備註: |
提前返國奉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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