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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公共團體課責機制之研究--以英國行政法人為例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400209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公法人監督機制之研究# |
報告名稱: |
公共團體課責機制之研究--以英國行政法人為例 |
電子全文檔: |
C09400209_1147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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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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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4/12/20 |
報告書頁數: |
93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許哲源 |
審計部 |
業研會 |
審計兼組長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英國個別行政法人雖或依設置條例成立,或於專業法律中授權設置,然其主要之規範架構仍以較有彈性之軟法準則性架構為主。在課責機制之安排上,行政法人內採民間治理之精神,設置審計委員會及內部稽核單位,補助部會與行政法人則視為具有共同目標之夥伴,攜手合作達成其施政目標。此外,行政法人之董(監)事會係行政法人運作成功與否之關鍵,鑑於民眾對行政法人董(監)事任命缺少公平及透明之普遍印象,英國政府乃設置國際間首創之「公職任命督察長辦公室」,監督相關董(監)事任命之程序,避免政治酬庸之發生,至於國會、國家審計署及國會監察使對行政法人之監督,則與其對一般行政機關之監督,無明顯差異。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英國; |
參訪機關: |
內閣辦公室、財政部、國家審計署、國會暨健康服務監察使辦公室、公職任命督察長辦公室、教育技能部與交通部等。 |
出國類別: |
研究 |
關鍵詞: |
準自主非政府組織、公共團體、非部會公共機關、行政法人、課責機制、民主赤字、公職任命督察長辦公室、軟法準則性架構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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