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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第二屆亞洲地區輻射防護系統演化會議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305802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第二屆亞洲地區輻射防護系統演化會議#
報告名稱: 第二屆亞洲地區輻射防護系統演化會議
電子全文檔: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3/12/27
報告書頁數: 34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http://www.aec.gov.tw
出國期間: 93/07/27 至 93/07/24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高熙玫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輻射防護處 科長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有鑑於21世紀輻射防護體系面臨最重要的挑戰是如何將現代風險管理的觀念與方法與輻射防護做更佳的整合,國際輻射防護委員(ICRP)決定發展新建議以取代目前做為各國法規基礎之1990年60號報告,並於2004 年6 月21 日揭櫫新建議的草案全文,公開徵求所有對輻射防護有興趣的組織及個人的意見,新建議的正式版本預定在2005 年4 月問世。職此次奉派參加2004年7月28-29日在日本東京舉行之「第二屆亞洲地區輻射防護系統演化會議」,為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核能署(OECD/NEA)主辦,日本教育文化體育及科技省(MEXT)協辦,會議主要目的係由ICRP主席直接跟亞洲地區各國代表針對ICRP 2005 新建議草案內容作面對面的溝通。日本、韓國、澳洲、中國大陸均受邀發表論文與意見,其中日本、韓國在會議中態度積極嚴謹,針對ICRP 2005 新建議提出相當多具體評論,值得參考。基於不斷提昇改善人類的安全與健康是社會進步的趨勢,2005年新建議是對現有輻防系統的一種改進、一種演化,現有國際基本安全標準或基本國家法規均無須作任何重大的改變;或許最重要的是「態度」的改變, ICRP已將利害關係者參與(stakeholder involvement)列為防護最適化中的重要一環,國家體將被要求具有更開放透明的決策過程。我國早年的核能政策之制定缺乏完善的利害關係者參與過程;致使日後反核抗爭不斷,民眾對政府之公信力亦多所質疑,多年來核四興廢問題更造成社會的紛擾、國家競爭力之耗損與大量公帑之浪費!有此慘痛的前車之鑑,如何採取開明的態度、科學的精神、民主與法治的機制,有效發展適用於我國文化與國情的「利害關係者參與」程序,應是政府與設施經營者必須努力以赴的重要課題。此外,雖然以往由ICRP推出新觀念到各國完成管制法規及程序至普遍實施仍需一段時間,但我國對於ICRP2005新建議之發展趨勢仍宜儘早加以關注。建議本會召集國內相關產界、學界、民間組織等代表組成「ICRP2005年新建議案研議小組」,積極進行對新建議的瞭解研析、內部討論與評估,此外,國內基層的教育訓練、社會共識的建立,以及立法決策等工作,亦應未雨綢繆及早著手規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日本;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ICRP 2005 新建議草案,OECD/NEA,利害關係者參與(stakeholder involvement),劑量約束(Dose Constrain),豁免管制( exemption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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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科學技術
施政分類: 國家發展及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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