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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亞太經濟合作漁業工作小組第十二屆年會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002220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亞太經濟合作漁業工作小組第十二屆年會#
報告名稱: 亞太經濟合作漁業工作小組第十二屆年會
電子全文檔: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0/05/25
報告書頁數: 196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http://www.fa.gov.tw
出國期間: 90/05/13 至 90/05/18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謝大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署本部 副署長 簡任
吳信長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遠洋漁業組 科長 薦任
黃向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遠洋漁業組 技士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本會議於二○○一年五月十四日至十八日於香港舉辦,與會國家包括我國等十七個國家以及FAO等六個團體人員共計約六十人。會議重點包括漁業管理、永續養殖漁業、水產貿易以及與海洋資源保育工作小組(MRC WG)之聯席會議。漁業管理方面,咸認為應加強各國之合作,推動FAO四項國際行動計畫。新計畫包括海龜保育、水產動物進口風險評估之能力建立、珊瑚礁魚類企業標準及沿岸資源管理等四項,其中除第一項計畫因部分國家質疑而未通過,餘均同意送交預算會議審核。聯席會議以海洋資源保育為焦點,由美國提出「破壞性漁業策略」草案,並於修正後送交APEC部長會議。韓國提出「海洋部長會議」在部分國家有條件同意下將送資深官員會議討論;澳洲提出成立養殖及珊瑚礁保育研究中心計畫經原則同意後,將於明年提出計畫。養殖部分為評估過去年度計畫之執行,並由陳教授秀男進行石斑魚養殖系統簡報。未來將加強與FAO聯繫。貿易部分對於是否繼續討論貿易議題有不同意見,主席建議下屆主事國(美國)應與APEC討論FWG貿易議題所應關注之焦點。心得與建議一、我國代表團員包括政府官員及學者專家,能夠適度表達專業意見,有助於APEC工作小組評估報告以及審核新提計畫。二、APEC漁業工作小組已由重視貿易自由及便捷化,轉向以漁業資源保育為重,其後續發展值得我國密切注意並因應。三、本次會議中許多國家均強調FAO國際行動計畫之執行,我國可適時研擬國家計畫,以加強與其他國家之資訊交流及意見交換。四、在水產養殖方面,由於我國水產養殖發展悠久且技術相當成熟,可透過APEC等組織加強與其他國家之交流。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香港;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亞太經濟合作,漁業工作小組,漁業管理,海洋資源保護,水產養殖,漁業貿易,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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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漁業
施政分類: 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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