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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參加「FDIC 101訓練課程」報告 - 最小清理成本原則之運作與實踐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503958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參加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舉辦之「FDIC 101訓練課程」# |
報告名稱: |
參加「FDIC 101訓練課程」報告 - 最小清理成本原則之運作與實踐 |
電子全文檔: |
C10503958_1.pdf
|
附件檔: |
|
報告日期: |
106/01/17 |
報告書頁數: |
49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出國期間: |
105/10/15 至 105/10/26 |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謝欣達 |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
高級辦事員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歷經美國國會多次修法以因應金融危機,並逐步強化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之權責,該公司已具備存款保險人、存保基金管理人、聯邦監理機關與問題金融機構清理人等角色。除了依最小成本清理原則處理倒閉金融機構外,更為要保機構之法定清理人,以及受賦予於「有序清理機制」下擔任大型複雜金融機構之清理人。此外,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不僅與聯準會共同發布「陶德法案」第165(d)條之清理計畫規則且分工審查依該法提交之清理計畫,並依聯邦存款保險法之授權,要求總資產逾500億美元之要保金融機構提交清理計畫,並發布相關規則與指令以審查之。
本文提出如下的結論:首先,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具備完整職能,以執行維護信用秩序與穩定金融任務。其次,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係主要聯邦監理機關,為有效執行清理任務之基礎。再者,應貫徹最小成本清理原則,以保障存款人與公眾權益。第四,要求金融機構提交清理計畫,以掌握營運風險及準備清理退場作業。第五,授權自行訂定執行性或補充性規則,以執行法定任務。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美國; |
參訪機關: |
美國聯邦存款公司 |
出國類別: |
研究 |
關鍵詞: |
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最小成本清理原則,清理計畫,「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Systemic Important Financial Institutions),SIFIs,「陶德法案」(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DFA),「有序清理機制」(Orderly Liquidation Authority,OLA)。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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