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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擔任本公司駐宏都拉斯電力技術團團長,綜理團務工作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李明榮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
環保設備經理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台灣電力公司與宏都拉斯國營電力公司(宏電)自民國66年2月15日簽訂電力技術合作合約,迄今已40載。期間歷經14次展期,期限至109年2月14日止。台灣電力公司依約派遣電力技術團常駐宏國電力公司,辦理電力相關技術合作事宜,對宏國電力技術提升具有貢獻。
電力團於年度之初,彙整宏電所提各技術協助案,並考量合約所訂工作範圍規定,編製該年度工作計畫,送台電公司及駐宏大使館核備,作為年度工作執行依據。於年度結束後將工作成果彙整陳報,除供台、宏兩國電力技術合作留存紀錄外,並供合約執行績效之檢討參考。
電力團團長每任一年,本屆團長續任一次,任期共二年。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宏都拉斯; |
參訪機關: |
宏都拉斯電力公司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電力團、宏都拉斯 |
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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