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轉寄

請輸入資訊,以供轉寄您轉寄好友。
E-mail Address 以逗號 [ , ] 區隔,即可發多封 E-mail,一次轉寄以十封 E-mail 為限。

*為必填(選)欄位

圖片驗證碼請移至語音播放讀取驗證碼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日本BOT計畫執行案例之研析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104705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參訪日本BOT計畫執行案例之研析#
報告名稱: 日本BOT計畫執行案例之研析
電子全文檔: C10104705_40851.pdf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2/03/01
報告書頁數: 33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http://www.cepd.gov.tw
出國期間: 101/12/03 至 101/12/07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陳信揚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管考處 技正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一、日本政府推動PFI事業方式已有10餘年經驗,早期主要公共建設多由中央或地方政府主導的方式為主,自2000起迄今已有相當之PFI事業推動案例及成效,其中以市區町村為大宗,未來日本預計擴大BOT及財務獨立採算型事業運用範圍,期逐步再降低日本政府社會資本資出,減輕政府財政壓力,其相關政策制定過程及配套措施值得我國研究參考。 二、我國在推動促進民間資金投資公共建設上多採以BOT方式進行,案件及總投資規模不高,鑒於日本經驗,未來我國在推動促參計畫時,可將日本推動經驗及實務做法提供地方鄉鎮市參考,建議可先行試辦事業計畫規模約新台幣1~5.6億元之間之服務購入型計畫,藉此提高各機關辦理能力與專業經驗。 三、專家、財政與金融誘因及法規鬆綁,是日本推動PFI事業成功之重要關鍵因素,日本政府相關實施方式值得我國在專家支援派遣及法規鬆綁之借鏡,進一步提升各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與民間合作意願。 四、日本在推動促進民間資金投資公共建設上,皆訂定有專法,同時要求各項事業計畫應妥定實施方針,相關內容及風險均公開透明,使各項計畫事業之民間業者得以充分取得與了解所需資訊,另外對於選定業者之評價過程公平公開,嚴謹訂定廠商資格,免除採購爭議並降低廠商得標未能履約風險,因此,我國未來如欲更積極推動促參相關計畫,建議應著重強化評選過程之制度設計,以收行政成本節省效益。 五、日本經濟泡沫化前大量投資之公共建設,其所需維護管理及更新費用,推估2037年將首次超過新設計畫投資總額,因此日本現階段已啟動預防性維護工作,同時盡可能將公共設施營運權委由民間辦理,我國與日本同樣面臨少子化、高齡社會及財政壓力威脅,因此應妥適進行相關公共建設維護管理及更新費用之合理推估,並參照日本營運權轉移之經驗與做法,作為我國在進行重大公共建設評估之參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日本;
參訪機關: 内閣府民間資金等活用事業推進室,國土交通省總合政策局,國土交通省大臣官房官廳營繕部,東京都霞關中央合署廳舍7號館,東京體育文化館
出國類別: 考察
關鍵詞: PFI事業、BOT、BTO
備註:

分類瀏覽

主題分類: 公共工程
施政分類: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