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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10100477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赴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研習# |
報告名稱: |
美國反托拉斯法之刑事調查與認罪協商 |
電子全文檔: |
C10100477_37139.doc
|
附件檔: |
|
報告日期: |
101/08/21 |
報告書頁數: |
74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
法務部
|
出國期間: |
100/07/15 至 101/07/15 |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劉文婷 |
法務部 |
臺北地檢署 |
檢察官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美國為反托拉斯法(Antitrust Law)之立法先驅,其司法部轄下設有反托拉斯局專職處理反托拉斯法案件,實務上更發展出一套「寬嚴相濟」之執法策略,對於違反反托拉斯法之犯罪行為人,不僅祭出嚴厲之鉅額罰金與監禁刑罰,強烈威嚇及打擊企業濫用市場地位之非法行為,此外,更利用寬恕政策有效分化破解犯罪共謀者,並透過認罪協商之積極運作,讓國內外的犯罪企業或個人俯首認罪,其反托拉斯法之執法成效斐然,值得我國借鏡。
本報告首先簡介美國之反托拉斯法案,並介紹聯邦司法部反托拉斯局之組織架構,主要內容著重在其對於反托拉斯法刑事案件之蒐證與調查程序,以及實務上認罪協商之運作方式,接著研究其寬嚴相濟之策略手段,瞭解寬恕政策如何運用,及司法部對於犯罪者持嚴厲制裁之堅定態度,最後提出結論與建議,希望能建立起我國應有之反托拉斯法刑事調查與認罪協商機制。
又在美進修期間,適逢司法院為設計符合我國之國民參審制度,而於民國101年1月間提出「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下稱觀審草案)」,故在紐約大學進修期間利用學校資源蒐集相關資料研究美國之陪審制度,從美國採用陪審制之背景與精神出發,探討陪審團評議之基本規範與核心價值,及其維護評議秘密之功能,進而評論關於我國法官之秘密評議,以期能釐清評議秘密性之迷思,讓國民能真正的參與審判,以深化民眾對司法的認知與認同,故將此篇文章列為本報告之附件內容一併供參。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美國; |
參訪機關: |
美國紐約大學 |
出國類別: |
進修 |
關鍵詞: |
反托拉斯法,刑事調查,認罪協商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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