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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參加2010年聯合國氣候變遷框架公約墨西哥坎昆會議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廖滄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企研處 |
處長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於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11日在墨西哥坎昆舉行。我國援例派出代表團參與盛會。代表團由環保署邱文彥副署長率隊,團員包含產官學界共35人參加。
今年,我國代表團有三項突破,意義重大。
一、報名類型直接以「其他」類登記報名,突破以往需借NGO名義報名的限制。
二、我國代表首度受邀出席大會官方舉辦的周邊會議發表論點。
三、大會官方周邊會議會場首度同意我國設攤進行宣傳。
COP會議重要決議:
1.全球應合作儘早達到碳排放高峰。
2.建立坎昆調適架構,加強國際合作。
3.成立「調適委員會」,推動執行調適行動。
4.已開發國家應提交「國家適當減排承諾」(NAMCs)、國家排放清冊、申報其減排承諾目標的進展。
5.已開發國家應制定低碳發展策略
6.開發中國家應提交「國家適當減排行動」(NAMAs)。
7.開發中國家應減少毀林、森林退化產生之溫室氣體排放。
8.強化森林碳存量保育。
9.促進開發中國家推動NAMAs誘因。
10.已開發國家承諾2010-2012年每年提供300億美元援助開發中國家進行減排與調適。2020年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
11.成立綠色基金
12.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透明度、客觀與可預測性、促進CDM成功登錄。
13.建立一個或數個國家的排放基線,做為標準化基線,以利減排的計算。
14.確認CCS是合格的CDM計畫。
15.加強評估CCS在地質儲存的環境安全性,及加強監測,降低環境風險。
16.附件一國家應於2020年減排25%-40%之目標,並儘速完成第二階段減排承諾。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墨西哥; |
參訪機關: |
參加2010年聯合國氣候變遷框架公約墨西哥坎昆會議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坎昆會議,聯合國氣候變遷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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