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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出席瑞士「第26屆期貨暨選擇權監理年會」及「第31屆期貨暨選擇權國際年會」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903412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出席瑞士期貨暨選擇權協會第31屆年會及第26屆主管機關會議# |
報告名稱: |
出席瑞士「第26屆期貨暨選擇權監理年會」及「第31屆期貨暨選擇權國際年會」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09903412_31412.doc
|
附件檔: |
|
報告日期: |
99/12/03 |
報告書頁數: |
43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王詠心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
局本部 |
副局長 |
簡任 |
報告內容摘要
本次會議區分為主管機關會議及年會。主管機關會議部分,主要議題分為二部分:第一部分為美國及歐盟對店頭衍生性商品之規範;第二部分為近期之法規新發展及議題,探討的內容包括IOSCO期貨市場工作小組的發現與建議、中央交易對手(CCP)之互用(interoperability)及從交易所觀點看高頻交易。年會部分,研討之議題主要有「高頻交易」、「全球衍生性金融商品之願景與現況」、「結算領域面臨的挑戰」、「情緒性理財」、「客戶資產管理」、「能源-衍生性商品的影響及未來趨勢」等。此次出席會議綜合心得:一、銀行承作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申報頻率、監管方式、與證券商系統之整合等尚有改進空間,應可朝強化店頭衍生性商品資訊揭露及提供完整之監理資訊等方向進行研議。二、2008年金融風暴發生後,各國政府深刻體認對店頭衍生性商品管理之重要性,監理機構並極力推動店頭衍生性商品之改革與各項監理制度之制定,我國宜參考歐美建立集中交易及結算之運作機制與管理模式,研議評估將國內店頭衍生性商品納入集中交易及結算之可行性。三、國外高頻交易日益盛行,對本國市場而言,為增加我國市場競爭優勢,應持續注意國際交易系統之發展趨勢,致力於提升交易系統之能力與效率,惟交易安全仍應優於交易效率。對主管機關而言,在允許交易市場高頻交易之前,應先參考國際市場訂定相關規範,尤其加強市場所有參與者之安全控管機制,避免美國本年5月6日大崩盤事件再發生。四、本次會議進行過程順暢,不僅議題安排切合市場需要,大會的軟硬體設施及大會指定飯店的專業服務,均精心策劃及準備周全,近年來我國積極爭取主辦國際會議,應可借鏡其籌備國際會議成功的模式,逐步提升我國國際地位與知名度。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瑞士; |
參訪機關: |
瑞士茵特拉根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期貨、選擇權、衍生性商品 |
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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