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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參加APEC金融監理人員倡議-證券監理官之風險管理研討會出國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901708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參加APEC金融監理人員倡議-證券監理官之風險管理研討會# |
報告名稱: |
參加APEC金融監理人員倡議-證券監理官之風險管理研討會出國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C09901708_29951.doc
|
附件檔: |
|
報告日期: |
99/06/23 |
報告書頁數: |
17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黃睦芸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
證券商管理組 |
科員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摘要一、主辦單位: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委託亞洲開發銀行(ADB)主辦,菲律賓證管會協辦二、時間:99年5月17日至5月21日三、地點:亞洲開發銀行總部(菲律賓馬尼拉)四、出席人員:不丹、柬埔寨、印度、印尼、韓國、馬來西亞、紐西蘭、菲律賓、新加坡、斯里蘭卡、臺灣、坦尚尼亞、泰國等各國證券主管機關或證券交易所等周邊相關單位人員,合計共13國46名人員報名參加。五、研討會內容:本次訓練課程由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代表擔任主講人,就其風險管理評鑑制度ARROW(Advanced Risk Responsive Operating Framework)進行說明,並透過實際之案例解析,讓與會各國金融監管人員對英國之ARROW架構及其風險評量作業規劃、風險評估、驗證、溝通等程序有更具體的認識。六、課程心得:ARROW II有許多特色值得參考,如:風險導向的原則性監理(principal-based)、加入各產業獨立專家對評量結果客觀性之驗證、風險消弭計畫的擬定、同儕團體評量的比較、主管機關與受評機構充分的雙向溝通及建置完善的電腦輔助系統等。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前於民國96年12月公告證券商風險管理評鑑制度作業要點,並據以對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之證券商進行風險管理評鑑作業,惟實務上並未針對不同風險等級之證券商執行差異化之管理。針對上述ARROW II風險管理制度之特點,除未來進行證券商風險評鑑制度改善計畫時,可參考其制度特色及實務上之作業程序外,亦可參採其風險導向之原則性監理精神,設計適合我國金融機構之風險管理制度,以進一步提升監理效能。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菲律賓; |
參訪機關: |
亞洲開發銀行,菲律賓馬尼拉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ARROW,FSA,風險管理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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