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寄
請輸入資訊,以供轉寄您轉寄好友。
E-mail Address 以逗號 [ , ] 區隔,即可發多封 E-mail,一次轉寄以十封 E-mail 為限。
有*為必填(選)欄位
中央健康保險局
參加「海峽兩岸醫療保險管理學術研討會」暨考察廈門市、蘇州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及廈門市長庚醫院報告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黃三桂 |
中央健康保險局 |
|
副總經理 |
其他 |
陳玫妤 |
中央健康保險局 |
醫務管理處 |
秘書 |
其他 |
林寶鳳 |
中央健康保險局 |
醫務管理處 |
科長 |
其他 |
報告內容摘要
「海峽兩岸醫療保險管理學術研討會」主要係探討大陸地區醫療保險之參保人至外地就醫,產生醫療費用結算之問題,會上並由台灣健康保險學會代表分享台灣地區全民健保制度及台灣全民健保境外就醫管理辦法及經驗,該研討會探討大陸地區異地就醫管理產生之問題包括:
一、執行難:參保地與就醫地的醫保政策存在差異,難以按就醫地的標準結算醫療費用。
二、報銷難:異地就醫人員普遍存在墊付醫療費用問題,而且審核和報銷的週期較長;異地就醫的參保人員醫療費用普遍高於參保地就醫費用。
三、監管難:一方面,異地就醫人員到就醫地醫療機構就醫,缺乏當地醫保經辦機構的監管,常被視為自費病人,容易造成過度醫療;另一方面,部分地方發現有少數參保人員,偽造醫療費用清單,虛報醫療費用。
四、缺乏全國統一之醫保資訊系統。
針對上開問題,所建議之解決策略包括:
一、提高統籌層次,由縣級統籌過渡至市級統籌,實行省級統籌,同城無異地。
二、加強經辦機構間之協作。參保地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委託就醫地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及結算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之醫療費用。省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則負責協調省內異地就醫協作,以及協商跨省異地就醫之協作。
三、暫時不能實現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間互相協作者,以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主,改進服務,包括對路途較遠的,根據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的意見,提供定期郵寄報銷等服務,對異地安置退休人員較集中的地區,設立服務點提供審核報銷服務。
四、異地工作、異地轉診、異地急診等其他異地就醫人員的結算服務,依託就醫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協助做好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督、醫療費用審核和結算等工作,以及通過聯網直接結算。
此外,在「海峽兩岸醫療保險管理學術研討會」後,並針對台灣同胞在大陸醫療保障基本情況及目前面臨問題、兩岸開展醫療保險管理協作,以及兩岸進一步溝通協調機制等進行座談,達成下列六點共識:
一、全民健保之保險對象在大陸地區就醫確實是個問題,惟因涉及雙方之政策與法規層面,解決該問題之難度極高。
二、爲簡化及加速就醫問題的解決,可就現階段最需要且可解決之問題優先處理。
三、全民健保之保險對象在大陸地區之醫療需求問題,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及台灣健康保險學會雙方共同進行研究。
四、研究之面向包括:保險對象重複加保(同時在台灣及大陸地區加入醫療保險)問題及接受醫療服務後之加速核退(報銷)等問題。
五、爲進行上開研究,雙方應籌組研究小組,研究結果並可選擇大陸某市進行試辦(點)。
六、爲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及台灣健康保險學會雙方共同研究之進行,應定期或不定期辦理相關研討會及進行交流,定期部分,則雙方輪流主辦,一次由大陸主辦,一次由台灣主辦。
另至廈門市及蘇州市之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考察其異地就醫管理情形,社會保險管理中心代表表示,發現有參保人偽造醫療費用清單,虛報醫療費用之情形,其與全民健保境外醫療費用核退在管理上之發現一致;另由參訪廈門市長庚醫院,由該院代為申請醫療文書公證作業之櫃檯工作人員表示,公證收費,以一件一證計費,一次醫療文書公證為7證,每證110人民幣,共計770人民幣,又在人民幣升值下,公證費確實較94年考察大陸廈門市公證處時,增加甚多。惟不論是大陸地區辦理異地就醫報銷或本局辦理大陸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之經驗,確實存在有醫療文書造假之情形,公證驗證措施不可廢,但現行大陸地區住院5天(含)以上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案件,醫療證明文件需經過公證驗證之措施,因應公證費之增加,恐有核退金額不敷公證費支出之情形,似有檢討或調整之必要。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中國大陸; |
參訪機關: |
廈門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蘇州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廈門市長庚醫院 |
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境外醫療費用核退,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
備註: |
|
分類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