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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出席APEC電機電子相互承認協議(EEMRA)訓練研討會暨第12次聯合諮詢委員會(EEMRA/JAC)會議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701185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參加APEC電氣電子相互承認協議(EEMRA)研討會及第12屆JAC會議#
報告名稱: 出席APEC電機電子相互承認協議(EEMRA)訓練研討會暨第12次聯合諮詢委員會(EEMRA/JAC)會議報告
電子全文檔: C09701185_21602.pdf
附件檔:
報告日期: 97/06/13
報告書頁數: 131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http://www.bsmi.gov.tw/
出國期間: 97/05/11 至 97/05/15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李秀真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第三組 科長 薦任
何嘉振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第三組 技士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本次APEC電機電子相互承認協議訓練研討會暨第12次聯合諮詢委員會(EEMRA/JAC)會議於今(2007)年5月12至14日假汶萊斯里百家灣舉行,主辦國為汶萊,參加國家包括澳洲等16個會員體。會議第一天議程邀請講師說明與APEC電機電子相互承認協議相關之機制及協議,包括認證機構體系如IEC,IECEE, APLAC, PAC及工業界人士對於相關法規應用之經驗分享。第二天研討會,則請各會員體代表報告該國法規體制之更新、改進及阻礙對EEMRA參與之意見分享,本局以「中華台北之符合性評鑑活動」為題,介紹我國現行商品檢驗法規、符合性評鑑程序、及目前台灣檢驗、驗證及認證體制,讓會員體更進一步瞭解我國之檢驗制度及相關法規。與會代表除了肯定此次會議中工業界之經驗分享及表達對EEMRA之期待外,也一致認為加強各會員體間對法規體制之訊息交換及經驗分享能有助於各會員體對參與EEMRA之意願。 大會並冀望各會員體能提供其強制性要求及適用之法規等相關訊息,以利各會員體之主管機關能更瞭解其他會員體之法規制度。此外,主席在會議中針對副主席人選及美國在WTO非農業市場(NAMA)中「電子產品之電氣安全及電磁相容」提案尋求各會員體之意見,獲得廣泛討論與回應,主席並希望各會員體能提供預定於2008年11月在印尼巴里島舉行之第13屆JAC會議之討論議題。紐西蘭與會代表並在此次會議中對於後市場監督議題提出專題報告,我國亦提供2007年於台北舉辦之後市場監督會議中有關各會員體後市場監督機制之問卷分析及相關之書面資料予各會員體作為參考,主席特別於會議紀錄中感謝我國。最後主席對於各會員體之參與及汶萊安排此次會議之辛勞與親切接待表達謝意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汶萊;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相互承認協議,MRA,MLA,電機電子相互承認協議,EEMRA,聯合諮詢委員會,JAC,標準檢驗局,BSMI,符合性評鑑,標準與符合性次級委員會,SCSC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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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標準檢驗
施政分類: 參與國際組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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