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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李樹楷 |
行政院 |
第四組 |
副組長 |
簡任 |
報告內容摘要
有關詐欺活動之風險管理,澳洲銀行提示其高階經理人之作法與任務,以預先得知詐欺活動可能發生之徵兆及防範;銀行內部設偵查小組獨立行使權限,並建立自動化弊案追綜系統;至於有效監理詐欺活動或其他犯罪之準則,其目的是指導與協助銀行主管認知或偵查可疑詐欺活動或其他犯罪,並對該等活動做適當記錄、報告與管理,暨確認與整頓允許此類活動發生的控制問題。我國金融機構設有總稽核制度或設稽核室,是負責內部業務之查核,對於詐欺活動則未有類似本文所敘之偵查制度與準則。一旦發生弊案,直接送檢調單位,而未能防患於未然,致發生金融機構内部人員掏空公司資產,結果由政府出面解決由社會大眾分擔損失,實有必要參考外國之風險管理與偵查制度予以改進。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新加坡; |
參訪機關: |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詐欺,風險管理,銀行,稽核制度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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