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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參加國際消費者產品健康與安全組織第九屆年會及考業美國消費者保護業務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
C09101283 |
相關專案: |
無 |
計畫名稱: |
參加國際消費者產品健康與安全組織第九屆年會及考業美國消費者保護業務# |
報告名稱: |
參加國際消費者產品健康與安全組織第九屆年會及考業美國消費者保護業務 |
電子全文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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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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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日期: |
91/04/18 |
報告書頁數: |
32 |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劉春堂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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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 |
簡任 |
黃宏全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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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 |
簡任 |
報告內容摘要
由於全球化及及資訊化時代的來臨,消費者保護的措施必需因應此日趨複雜且多變的環境作適度的調整,僅就此次赴美開會及考察所見所聞,對我國消費者保護工作提出下列的建議: 一、 採取主動創新措施:防止問題的發生是解決問題最有效且最經濟的作法,以CPSC所推動的安全線上購物(Safe On-Line Shopping; SOS)」專案計畫例,工作人員主動上網去發現可能會對消費者發生危害的商品,並通知業者採取必要的改進措施,以事先避免有損消費者權益的情事發生。且其調查的過程,利用特殊的信用卡帳號及寄送地址,不讓業者查覺此為政府機關的調查行為,而更能發覺問題的真象。但反觀國內公共場所安全問題,經常在發生重大事故後,才發現此一場所根本不符合公安的規定,或是該場所在接受檢查時雖然合格,但檢查人員一離開則違反公安的情形又發生。因此,爾後在推動消保工作時,當應主動預防問題的發生,並在調查或執法的過程中採取一些創新的手法或措施,以確實掌握問題的真象,而得以有效解決問題。二、 加強消保議題研究:由於科技的進步,各類新的產品及消費型態層出不層,政府必須對這些新的產品或消費型態進行研究,例如基因工程改造食品、電子商務、全球化貿易體系或是ECOSA目前正積極研究的聰明住宅技術等,以研擬有效的消費者保護措施。然而目前我國是政府單位或民間團體,限於經費及人力,這方面的研究實嫌不足,雖可參考先進國家的相關研究成果,但由於國情不同,未必能完全適用於國內的消費環境,如何對這消保議題進行本土化的研究,當是未來應努力的方向之一。三、 促進消保國際合作:隨著電子商務的盛行及全球化時代的來臨,跨國界的交易日趨普遍,由ICPHSO每年都將跨國界的消費者保護列為會議主要議程,可知跨國界的消費者保護已是國際間消保工作的重要潮流,特別是我國在今年成為WTO的正式會員,外國商品及服務勢必大舉進入台灣市場,跨國界的消費者保護更形重要。因此必須加速消費者保護工作的國際合作,積極參與消保國際組織及活動,以有效保障全球化貿易環境中我國消費者之權益。四、 健全消保行政組織:在美國除了聯邦貿易委會(下設有消費者保護局員工約五百名,並在全美設置七處分區辦公室)及消費產品安全委員會(員工約五百多名)二個聯邦政府消費者保護機構外,另各州及地方政府亦皆設有消費者保護的專責機構。但反觀國內,在中央的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僅有二十四位專職人員,各縣市政府除了消保官外幾無專責消保單位或人員,對於保護二千四百萬消費者權益而言,人力實在不足。而國內亦無類似美國CPSC或西雅圖消費者事務局等,專司消費者產品安全的檢驗或檢測機構,因此消保單位及人力的充實,實是政府應予以重視的課題。五、保障弱勢消費族群:弱勢消費者保護一直是消保重點工作之一,ICPHSO年會將其列為會議主要議程,華盛頓州消費者保護部門也將其列為三大工作重點之一。然而,弱勢消費者保護的除了一般兒童、老人或殘障人士外,亦應考量其他因知識或教育程度上差異所造成的弱勢消費者,例如針對因數位落差而造成無法使用或不會使用電子商務的消費者,便應加強相關的資訊基礎建設或教育訓練,期轉化數位落差為數位機會,保護此一特定族群消費者之權益。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美國; |
參訪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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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消費者保護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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