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
出席第29屆劍橋國際經濟犯罪研討會暨參訪報告
基本資料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姓名 |
服務機關 |
服務單位 |
職稱 |
官職等 |
曾勇夫 |
法務部 |
法務部 |
部長 |
政務官 |
王福林 |
法務部 |
調查局 |
副局長 |
簡任 |
慶啟人 |
法務部 |
臺北地檢署 |
主任檢察官 |
簡任 |
汪忠一 |
法務部 |
調查局公共事務室 |
主任 |
簡任 |
楊婉莉 |
法務部 |
高雄地檢署 |
主任檢察官 |
其他 |
吳美齡 |
法務部 |
高雄地檢署 |
檢察官 |
薦任 |
彭家銓 |
法務部 |
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處 |
調查官 |
薦任 |
報告內容摘要
本屆劍橋國際經濟犯罪研討會依循往例,仍以學術發表及實務研討方式同時進行,每日上午8時起,即邀請各國政府官員、學者專家、民間業者針對相關議題進行專題演說與研討會,每場研討會約兩小時,每位專家發言時間僅有10分鐘,場次安排十分緊密且內容豐富,至晚上6時30分結束,緊接著7時45分至9時30分進行晚餐及聯誼活動。主辦單位因顧慮著作權問題,不提供任何專家之書面演講內容,如有需要必須另行向主辦單位於會後訂購其出版之學術期刊,始有機會詳細閱讀各專家之書面論文。會議於9月6日至9月9日等4天下午,另進行不同議題之全體會議與分組研討會,與會者可自由選擇參加,僅將本次會議重要議題擇要敘述:
(一)、結合進出口貿易及貨幣黑市交易之洗錢
利用貿易之洗錢方式係以操縱商品之進出口價格為之,通常該貨物之訂價與一般交易情形明顯異常。例如在本國以非法資金購買高價商品,然後以極低之價格出口給外國與其共謀之貿易夥伴,再由該共犯在公開市場以真實價格出售,資金由此移轉出本國。為了使交易顯得合法,洗錢組織之共犯間,甚至還使用金融機構為其國際貿易進行融資,通常還涉及偽造信用狀及其他文件。
以貨幣黑市交易洗錢之方式,指來自非法活動的美元(或其它貨幣),被哥倫比亞(或其他國家)「比索經紀人」從其他國家的犯罪份子收購,並存入經紀人開立的美國銀行帳戶之過程。經紀人向合法企業出售這些帳戶的支票及電匯單,供其用來在美國購買商品及服務。
1950年代,哥倫比亞進口商發展出比索黑市交易方式,在黑市購買美元以逃避從金融機構購買美元以及用美元購買進口商品時的關稅及國內稅收。1970年代,哥倫比亞毒品卡特爾開始利用比索黑市交易在美國將毒品美元轉換成哥倫比亞比索。這種交易降低了其資金被沒收之風險,並可更快捷的使其獲得資金。
(二)、從人口販運猖獗看洗錢防制之不足
有鑒於人口販運與經濟犯罪息息相關,本屆劍橋經濟犯罪論壇針對人口販運議題,於主要議題論壇之平行時段,特別開闢場次舉行一系列關於人口販運議題之研討會。與會專家對於此議題之討論,除了其國內人口販運案例、防制人口販運之法令、國際有關打擊人口販運之規範、國際組織之努力成效外,值得關注者為人口販運之犯罪所得流向何處?如何從洗錢防制之觀點有效查緝此類犯罪?此一思考方向及觀察所得或許可以為全球日漸猖獗之人口販運,發展出打擊此類犯罪之有效策略。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
英國; |
參訪機關: |
愛丁堡大學,愛丁堡最高法院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29屆,劍橋,國際經濟犯罪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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