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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

赴德國研習再生能源躉購制度研習報告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003909
相關專案:
計畫名稱: 赴德國研習再生能源躉購制度研習報告#
報告名稱: 赴德國研習再生能源躉購制度研習報告
電子全文檔: C10003909_35534.doc
附件檔:
報告日期: 100/09/23
報告書頁數: 59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經濟部能源局 http://www.moeaboe.gov.tw
出國期間: 100/07/12 至 100/07/28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陳崇憲 經濟部能源局 科長 其他

報告內容摘要

本次赴德國實地參訪德國能源與環境主管機關、研究機構、電網業者與再生能源設置者,針對再生能源政策、躉購費率計算方法與過程、併聯技術規範與法令、各類再生能源產業發展與成本資訊進行資料蒐集與意見交流,以供政策實施參考。 整體而言,德國能源政策訂定係採由上而下(Top-down)方式,先由政策機構訂定具體目標,再由執行機構來達成目標,克服限制(例如電力系統穩定性與民生電價之上漲等衝擊)。 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計算使用成本參數係在訂定躉購費率後,由市場結果反映來決定未來調整方向。費率訂定採取「成本保證回收制度」,提供電業業者合理報酬率但無暴利,將市場風險降到最低,大幅增加投資者之投資誘因,值得注意的是德國屬內閣制國家,修法較快,對於再生能源法有必要修正之項目,可迅速修法以反應實際情況。 核能政策方面,在日本福島核災事件後,德國開始重新檢視核能安全性,並決定於2022年廢除核能發電,面對核能除役所產生的能源缺口,將以再生能源與化石能源來填補,至於未來能源結構配比仍在討論階段,相關細節部份(如電網併聯穩定等)仍尚無定案。 德國實施能源稅制與排放交易制度,並輔以FIT制度大幅提昇再生能源之應用。值得注意的是,德國針對高耗能產業政府會要求其節能減碳目標,並給予補貼(包括租稅遞減、排放權、較低附加電費),對於產業給予較優渥之條件給予以維持其競爭力,能源產業僅核配50%排放權,產業則可獲得98.75%的免費排放權。 整體而言,此次訪德成果十分豐碩,對未來台德能源領域雙邊合作建立良好的關係,未來合作方向建議如下: 1.增進台德雙方意見交流平台 2.針對再生能源電能躉購制度相關議題行合作交流 3.推動台德離岸風力發電技術合作

其他資料

前往地區: 德國;
參訪機關: 德國聯邦經濟及技術部,柏林大學環境政策研究中心,環境部再生能源署,EnBW電力公司,VATTENFALL電力公司,E.on電力公司,德國聯邦排放交易局,德國再生能源設置爭議調處機構,德國風能協會,GEOSOL公司,德國生質能研究中心,德國聯邦網路署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再生能源躉購制度,再生能源,能源政策,離岸風力發電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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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能源
施政分類: 能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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